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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格的在外汇管理局系统的体现,所有企业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之前都必须进行名录的登记,而所有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前,也将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名录登记状态。对于不在名录的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同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中第一条特别指出,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 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这是2019年10月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中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中的一项,方便了许多跨境电商企业户,为他们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了收付汇的效率。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名录内企业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银行向属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报告。

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将会有一个的辅导期,辅导期为企业发生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 90 天。外管局对于辅导期内的企业将进行重点监测和核查。所以辅导期内企业在此期间的相关外汇业务凭证和进出口单据都需要完整留存,以免外管局调阅资料时缺失。

为了方便企业进行名录登记,已开通线上办理功能,详见《企业对外货物贸易名录登记可以线上办理啦》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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